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保护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客观事实。
1、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等。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主体对其所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里态度。
3、收容教育。是机关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是指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
5、强制戒毒。是指机关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里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6、劳动教养,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仍不改悔,或者有轻微违法,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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